在2025年新年伊始之际,财库局局长许正宇发表网志,总结2024年成果,他指出过去一年,当局着力捕捉环球市场新兴机遇,在可持续金融、人工智能应用、资产及财富管理、金融市场改革创新等不同领域全力推动关键措施,展现了香港在全球不稳定环境下的韧性与活力,取得不少成果。 许正宇称,为吸引更多高净值人士来港投资及发展,将进一步改良计划安排,容许通过申请人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进行投资,为计划与在港设立家族办公室两者之间带来协同效应。“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资格在不抵触《新计划规则》条文的情况下,申请人符合以下准则可根据新计划申请来港居留:年龄 – 向投资推广署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时须年满18岁或以上;适用范围 –(i) 外国国民注1;(ii) 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iii)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iv) 台湾华籍居民;净资产 – 向投资推广署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即证明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两年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净资产或净资本;获许投资资产的投资 – 投资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净值于其绝对实益拥有的获许投资资产注2;没有不良记录 – 证明没有不良的入境记录,并符合一般的入境和保安所需的规定; 及其他 – 能够向入境事务处处长证明有能力为自己和受养人(如有)提供生计及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的获许投资资产、或在香港受雇或自雇、担任职位或从事业务或申领公共援助(视属何情况而定)所带来的任何收入。此外,受养人进入香港时,须受当时适用于其入境的任何其他政策所规限。注1: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不包括在内。保安局/入境事务处会不时检讨被排除的国家/地区名单。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符合新计划的申请资格。注2:有关净资产规定、投资规定和投资管理规定详细内容可参考《新计划规则》。其中,许正宇表示,“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推出以来成效显著,当局已接获逾750宗“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预计可为本港带来逾220亿港元投资,当局未来将优化计划安排,容许通过申请人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进行投资,以求与吸引在港设立家族办公室达到协同效应。另外,财库局建议优化私募基金的附带权益税务安排,取消门槛回报率要求,简化行政程序,为基金管理人提供更大灵活性,以吸引更多私募基金在港设立业务。 另外,该局建议优化目前向资产及财富管理业提供的税务优惠,包括拓宽基金定义,将退休基金及捐赠基金纳入税务豁免范围,并新增碳排放衍生工具、保险相连证券、贷款及私募债权投资、虚拟资产等作为合资格资产类别,吸引更多国际资金流入香港。展望2025年,当局将继续以创新思维推动政策改革,进一步巩固香港的竞争优势,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关注港澳荟公众号掌握港澳最新动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